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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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資產處置
公 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擁有對惠州市鴻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1戶債權資產,企業(yè)及資產的所在地為惠州市,擬進行處置,現予以公告。
債權資產:
債務人 | 截止2025年7月1日 (貨幣單位:萬元) | 保證人 | 抵/質押物 | 訴訟情況 | |||
債權合計 | 本金 | 利息 | 已墊付費用 | ||||
惠州市鴻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95,125.3 | 43,000 | 52,125.3 | 0 | 貴陽海洋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天同投資有限公司、陳朗 | 惠州市鴻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 | 執(zhí)行 |
合計 | 95,125.3 | 43,000 | 52,125.3 | 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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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本金、利息(含法院判決支持的資金占用費及其利息)等計算截至日為2025年7月1日,單位為萬元。主債務人和保證人(從債務人)應支付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本金、利息、資金占用費及其產生的利息、罰息等按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為準。表格中數據僅供參考。
交易條件為:投資者信譽好,可按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意向投資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yè)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yè)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yè)的其他關聯企業(yè);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的實體;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原債務人及關聯企業(yè)等利益相關方不得折價購買。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公告期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止,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肖女士 聯系電話:0755-23909025。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葉先生,0755-83635347。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益田路6001號太平金融大廈27樓、46樓。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發(fā)布日期: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