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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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擬對擁有的懷仁市南窯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和山西懷仁南窯晉通砂石煤業(yè)有限公司的兩戶不良債權資產進行組包處置,現(xiàn)予以公告。債權具體情況如下:
一、債權資產信息
基準日:2025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萬元
地區(qū) | 債務人 | 本金 | 利息 | 費用 | 債權合計 | 擔保情況 |
山西 | 懷仁市南窯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 10,000.00 | 16,143.38 | 119.49 | 26,262.87 | 抵押擔保:山西懷仁南窯晉通砂石煤業(yè)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懷仁市吳家窯鎮(zhèn)北部年產量90萬噸煤礦的采礦權提供抵押擔保(采礦證號:C1400002009101220038685,簽署了抵押合同,已辦理抵押公證,未辦理抵押登記)。法院判決我方對該采礦權有優(yōu)先受償權,但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保證人情況:山西懷仁南窯晉通砂石煤業(yè)有限公司、山西懷仁中能蘆子溝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史有銘分別對主債權以及由此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各項費用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
山西 | 山西懷仁南窯晉通砂石煤業(yè)有限公司 | 11,999.96 | 22,417.28 | 85.76 | 34,503.00 |
抵押擔保:山西懷仁南窯晉通砂石煤業(yè)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懷仁市吳家窯鎮(zhèn)北部年產量90萬噸煤礦的采礦權提供抵押擔保(采礦證號:C1400002009101220038685,簽署了抵押合同,已辦理抵押公證,未辦理抵押登記)。法院判決我方對該采礦權有優(yōu)先受償權,但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保證人情況:懷仁市南窯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山西懷仁中能蘆子溝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史有銘分別對主債權以及由此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各項費用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
注:1.本公告清單內債權基準日為2025年6月30日,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具體金額按照相關協(xié)議約定、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協(xié)議及生效法律文書的計算為準。2.上述債權處置時債權及其項下權利義務一并轉讓。3.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約定為準。
二、交易條件
要求買受人信譽好,資金來源合法,能夠足額支付轉讓價款并可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yè)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yè)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yè)的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原債務人的管理層;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風險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債權資產按其現(xiàn)狀出售,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對資產的狀況做任何聲明或保證。投資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確認主債權及擔保債權的現(xiàn)狀、瑕疵、缺陷及風險,并自愿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即自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lián)系人:金先生:010-83777373/梁女士:010-83777282。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李女士,聯(lián)系電話:010-83777476。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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